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立足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新任务,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走在前列、起好示范”的总要求,以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主线,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深化融合共享的内生型乡村振兴发展实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力争202X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增幅达到8%,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6:1之内。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作用,优化完善“领导小组+区委农办+乡村振兴工作组+乡村振兴公司”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和难题问题,构建贯通联动、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落实好“区-街道(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责任部门: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各街道(镇)】(三)加强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构组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四)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火车头”作用。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村“两委”运行规则;持续开展“三问三亮六带头”,深化“三固化四包干”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晋级”规范化建设,“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街道(镇)】(五)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利用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党校、农民夜校等平台,定期开展区镇村乡村振兴岗位干部轮训;选派优秀干部到一线岗位培养锻炼。【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博览园建设中心、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六)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区政府对各街道(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区级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评选,争创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示范村(社区)8个;开展年度乡村振兴表彰大会,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街道(镇)】(七)严格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实施情况;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每季度轮流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向区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年度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八)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涉农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促进主管部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大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九)构建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