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按照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为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现提出如下改革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县(市)为主体,以改革为先导、向改革要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数字牵引、创新驱动,协同联动、系统集成,全面建立扩权赋能强县、营商环境提升、财政保障激励、资源要素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几块改革攻坚落实,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品牌,并抓好迭代优化提升,着力打造形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广东样板,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强劲动力。二、重点任务(一)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1.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创新实施县(市)“点菜”,省、市“上菜”的菜单式赋权方式,分批向县(市)下放省、市两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使,但未具体明确分级管理权限的行政管理职权,由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对权力事项授权下放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依法通过委托形式下放;对不具备普遍下放权限条件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县(市)申请放权。及时调整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建立与事权下放相衔接的编制、资金、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政府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市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参与〕2.开展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按照管理扁平、资源下沉、整合优化的改革方向,统筹优化管理层次和机构编制等资源配置,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高行政效能。选择若干县(市)探索“省直管县”,赋予其他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部分升级经济管理权限。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能力,依法赋予有条件的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委编办牵头,市司法局和各镇(街道)参与〕3.开展“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参照财政“省直管县”方式,在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林业等领域,对原需所在地级市审核、报省审批的事项,原则上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并报所在地级市备案,省同步对地级市和县(市)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省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9月底前结合职能实际分别推进一批直报直达试点事项,简化审批管理流程。〔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参与〕(二)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县(市)要对标一流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与中介服务事项对应关系,持续推广应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线上线下诉求响应服务,畅通群众和市场主体反馈和解决问题渠道。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政府办参与〕5.完善“制造业当家”等企业服务机制。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健全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下放审批权限等改革措施。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在企业上市、融资等服务中推行以企业信用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深化政策兑现集成改革,推动惠企政策集中发布、集中解读、集成受理、快速兑现,探索实施智能匹配、“免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等办理流程,实行多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