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殡改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巩固遗体火化率100%,提出“控增量、消存量”为目标,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创新整治散葬坟墓,实现了新坟零增长,消除存量散葬坟墓4000余座,新增耕地110余亩,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高位推进乡村振兴添上浓墨重彩一笔。一、三步工作(123工作法),散坟整治出新彩(立新规、建新功)。长期以来,在固有观念的影响下,坟墓迁移是基层工作一大难点工作。如何把群众的思想工作做通做好,**本着“先试点、再推开,稳妥推进”原则,创新“123”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坚持一个标准;即全县所有乡镇,在散坟整治时,不论坟墓大小,一律按县委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1000元/座);二是两个群体带头;农村工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任何工作如果没有干部群众带头就没有强大的号召力。**在开展”三沿六区“散坟整治摸底调查时,把坟主家属是否是党员干部作为填表的一项重要内容,镇、村两级召开党员大会,号召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并把这部分坟墓作为第一批迁移对象。据统计,全县党员干部共计500余座,为后续群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三是三级包干负责。县、乡镇、村三级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领导包乡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工作制度,做到了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二、五批整治(五批次整治),人居环境展新貌(换新装、露新颜)。**处***腹地,属淤积平原,有随处土葬旧俗,“田头屋后坟重重”是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统筹推进人居环境和散坟整治。一是镇村包干,“三沿六区”散坟整治改造一批;根据上级关于“三沿六区”散葬坟墓整治相关文件精神,**把主要道路两旁200米及可视范围内散坟,按能迁则迁、能平则平、能遮则遮原则进行生态化改造,按照“深埋、缩盘、卧碑、绿化”原则进行处理。共计整治散坟1500余座,其中迁移散坟800余座、就地平坟700余座,成功实现主道两旁见房见林不见坟,改善了景观大道,推进了全域旅游发展。二是集约利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消化一批;今年**共8个乡镇有新建第二处公益性公墓任务。为合理选址,县委、县政府引导乡镇把“****”(集中连片的墓地)作为首选,并纳入散坟生态化改造范畴,给予资金支持。既化解新公墓选址难题,又化解旧散坟消除难题。目前,全县5个新公墓选址“老义子山”,总面积147.6亩,累计迁坟2000余座。散坟遗骸全部采用节地生态方式进行二次处理。三是借用巧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迁移一批;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将原本属于集中连片的老坟堆(特殊用地),通过散坟整治变为耕地,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既增加当地经济收入,又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成本。**政府常务会议将其作为全县重点项目予以实施。通过借鉴农村“空心房”整治成功经验,将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坟地纳入项目予以整治。今年以来,在***镇、***先行试点,总面积40余亩,成功迁移旧坟120余座,复垦新增耕地38亩,减少建设用地报批成本114万余元,极大优化了乡镇产业发展布局。2022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开。四是建管结合,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平整一批;由于历史特殊性,**境内凡动土开工建设就必定涉及散坟迁移。针对原有的“迁旧坟、添新坟”问题,南**从2021年起执行新规,所有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交通和城市建设等项目建设,一律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将散坟迁入公墓或异地深埋不留坟头。截止2021年11月,全县各类项目建设迁移散坟600多座,除少数进行异地深埋外,大部分已迁入乡镇公益性公墓予以安葬,促进了特色城镇建设。五是督查考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控增一批。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散坟整治作为乡村移风易俗重要内容,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范围,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不新增坟头作为重要计分项。县乡村三级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比、一年一考核。在严格的考评考核下,将压力传导至县、乡(镇)、村、组和农户四级。今年以来,全县新增死亡4200多人,没有出现新增散葬坟头的现象,全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