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20**〕**号)总体部署,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才工作新论断新要求,围绕“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着力破解人才瓶颈制约,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二、总体目标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发展目标,构建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完善乡村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力争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10名以上高端领军人才,100名以上创业创新人才,100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建成总量倍增、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三、主要任务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重点抓好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土文化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1.产业领军人才。围绕产业兴旺要求,建设一支善于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渠道开发乡村资源,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领军人才队伍。2.经营管理人才。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服务业发展,以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生产能手、农业职业经理人、旅游从业人员、电商发展人才为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3.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在农技推广、乡村教育、乡村医疗、法律服务、规划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具有专业技能或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4.乡土文化人才。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建设一支善于传承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以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为主体的乡土文化人才队伍。5.乡村治理人才。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村务工作者、驻村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四、政策措施(一)人才引进1.产业领军人才。对接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见说明1,下同)人才需求,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到我县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项目或技术在我县落地转化,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按A、B、C三个等次,分别给予高层次人才(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分阶段拨付,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50%,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按“一事一议”追加支持。所需资金从县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支。(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2.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县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参与乡村旅游、休闲创意农业、特色民宿、精品农家乐、特色旅游商品、乡村文创园、社区营造等新业态的开发运营,每年重点扶持5-10个人才团队。签订运营协议,正式运营3个月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运营项目投资额、运营效益,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项目人才团队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奖励分阶段拨付,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50%,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所需资金从县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支。(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3.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见说明2,下同)到我县创业创新,对与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签订三年以上、每年在我县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的,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给予专业技术人才8万元、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