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7时,我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8月2日12时,将重大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综合会商和专家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3年8月2日22时起至8月3日17时,对XX市城区、8个乡镇及“三局两场”采取防汛应急措施。特通告如下:一、学校、托儿所、幼儿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停课。♘二、在建工地停工,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作业。三、旅游景区(点)、户外游乐场所等关闭。四、地下商业街等场所关闭。五、渡口、码头停运。六、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非必要不外出。七、广大市民如遇危险,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本次强降雨来势迅猛,局部暴雨极易引发自然灾害。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号召,自觉遵守各项防汛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安全保护,上下一心,合力抗汛,最大限度减轻强降雨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确保安全。以上应急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雨情汛情形势,及时会商,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