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三级医院“银龄医师”招引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吸引一批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XX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缓解高端人才少、高层次人才紧缺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重点引进对象(一)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昆明等一、二线城市为主要引进区域,重点支持引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等知名三甲医院优秀退休人才。(二)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学科带头人等市外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二、规范引进程序根据医疗机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薄弱专科、重点学科、疑难疾病、科研课题等工作需要,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用人单位开展招引工作,对招引对象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招引人员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薪酬待遇、工作目标、聘期任务等内容。招引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同意后确定。三、目标任务2025—2027年,市人民医院每年引进“银龄医师”3名以上;市中医医院每年引进“银龄医师”3名以上;市第二人民医院每年引进“银龄医师”2名以上;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引进“银龄医师”2名以上。每个单位每年力争引进服务期不少于6个月的“银龄医师”至少1名。四、工作措施(一)完善薪酬待遇政策对于累计服务期超过6个月的“银龄医师”,原则上,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0万元年薪,最高可达200万元;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0万元年薪,最高可达13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5万元年薪,最高可达80万元。具体薪酬待遇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贡献,由用人单位与“银龄医师”协议约定。对于累计服务期不足6个月的“银龄医师”,可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个人劳务服务类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试行)》(云财评审〔2016〕41号)执行:技术性合同聘用10000元/月,一般性合同聘用3800元/月,高层次专家咨询费3000元/半天,一般专家咨询费800/天;按照《XX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普财行〔2020〕100号)讲课费(税后)标准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其他服务事项可由用人单位与“银龄医师”按照服务内容和难易程度具体协商。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现行薪酬待遇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后执行。用于“银龄医师”引进、奖励、科研及报酬支付的相关经费不计入用人单位绩效总量。(二)落实人才生活补助入选一项国家级或省级人才项目(人才奖项)的高层次“银龄医师”,可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用人单位按国家级人才不高于10万元/人·年、省级人才不高于6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银龄医师”结合实际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职称等次给予补助。(三)强化保障措施1.提供住宿保障。“银龄医师”在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就近安排住所,并配备能满足日常生活的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单位)人才公寓,水电及物管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引进“银龄医师”在市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当年实际,协调优质楼盘开发商给予普惠营销之外的购房优惠,并优先选房(2025年,购买鼎城国际和观澜艺墅商品住房的,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享受5个点的优惠),由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便捷购房金融服务。2.做好交通保障。“银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