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1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度贫困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7号)、《XX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XX自治区自然资源厅XX自治区财政厅XX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来办发〔2019〕2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布局,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乡村振兴新路子,促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推动产业发展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国土资源领域的重大扶贫政策,坚持规划优先、保护优先、质量优先、群众优先、合作共赢原则,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资本保障,同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行生态村、平安村、产业村、文化村、和谐村“五村”建设等工作,从而推动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由XX县益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各部门协同,积极稳妥推进。(二)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诚实守信、严格履约,保护项目实施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项目建设要求,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规范实施。(三)遵循自愿、分步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维护其合法权益,选择基层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屯先行实施。(四)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应加强与土地利用、脱贫攻坚、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等规划衔接,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实施拆旧区土地复垦、基础设施保障和产业优化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策划应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根本导向,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反哺农村,用于促进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加强政府监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机制,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确保项目实施各项程序合法合规。三、政策依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1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度贫困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XX自治区自然资源厅XX自治区财政厅XX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来办发〔2019〕28号)等文件规定,XX县属于省级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自治区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指标收益需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以及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四、实施范围及内容(一)项目名称XX县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二)实施范围涉及XX县5个乡镇(XX镇、东乡镇、三里镇、思灵镇、通挽镇)。(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