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从治理向元治理的功能提升及其机制协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基层组织作为中国基层政治制度的核心,其自身建设在基层社会中产生怎样的影响、发挥怎样的治理效能,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治理概念的核心是打破一元管理,强调主体的多元性、运行的合作性、目的的公共性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不断生长,相继打破了政府一元主体、政府和市场二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了“政党、政府、社会、公众四位一体”[1]的协商治理体系;全球化和网络社会的成熟等因素则不断扩大着社会治理的范畴,新技术革命又不断创新着治理手段,提高着治理效率。日趋复杂的社会治理,不仅呼唤更为有力的治理主体、更为科学的治理体系,而且还需要对治理体系本身进行不断的调整,“治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对治理进行治理,即元治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并提出了“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3],基层党组织逐渐成为多元治理体系的核心,不仅承担具体的治理任务,而且发挥着元治理的功能。基层党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4],新时代政党建设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推进是多方面的,其基本机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随着基层社会治理需求的不断变化而持续创新,以整合治理结构、优化治理队伍、统一治理目标、提升治理效能,基本实现了由治理主体向元治理主体的角色提升。如优化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以覆盖新的社会领域;带动基层政府工作作风建设以促进国家公共服务制度的基层实现,建设基层社会政治共同体,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商治理;传播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流价值,培养公民对国家治理的认同等,使基层党建创新推动下的基层治理呈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即“以党组织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条块结合的治理格局;稳定压倒一切的核心价值;法治和人治同时起重要作用的治理方式”[5]。一、基层党建从治理向元治理功能提升的现实需求西方政党理论认为,政党建设中的“国家认同塑造、国家机器(官僚制)及能力建设、精英选拔与政治吸纳等均为政党建设影响国家建设的重要维度”[6],必然对社会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尤其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强政党所具有的中心化、稳定化、一致化、组织复杂”[7]等特征,“使得政策具有长期性,进而为公众提供更多公共物品,并减少掠夺性政策,进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7]。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理论,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为基础,“本质上既是政治统治之‘治’与政治管理之‘理’的有机结合,也是政治管理之‘治’与‘理’的有机结合”[8],有着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其“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逻辑关系统一于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是以社会治理为重要内容的全社会参与的协商治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基层党组织顺应时代的需求,从基层社会协商治理体系的主体之一,成长为元治理主体,并在适应这一角色的同时,实现着自我建设和自我完善,又促进元治理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一)基层社会整合需要党组织作为综合治理主体“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体现为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矛盾运动的过程”[6],“社会整合是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7]。当原有的社会结构不能适应时代需求,就会有新的社会成分分化出来,并随着社会运行被整合进新的社会体系中。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社会的流动,使计划经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