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市住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按照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党办〔2022〕139号)、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x组通〔2022〕x号)及市住建党工委《关于印发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x住建党发〔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培训学习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全员覆盖,组织系统领导干部通过自主学习、集中轮训、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向基层延伸、向广大干部覆盖,真正学出忠诚、学出自信、学出担当、学出能力,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二、具体任务(一)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x同志在自治区党委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和自治区x届x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x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x同志在x市委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和市第x届x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二)培训范围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全体党员。(三)培训方式1.集中学习。局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其他处级干部、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非公行业党委副书记要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参加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以坚定的信念、决心、行动作出示范,带动市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促干、以干促学。2.领导宣讲。局党组(党工委)书记在局机关、局属单位、基层联系点开展宣讲不少于2场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所在支部宣讲不少于1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广泛进行宣讲,以支部为单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传递到每名党员。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局党组党工委将邀请相关专家,为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至少作一次专题辅导,学习领会和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3.专家辅导解读。要主动邀请自治区宣讲团、市委宣讲团、专家教授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主要内容和《党章(修正案)》,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深入思考,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的核心要求、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局党组党工委将邀请相关专家,为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至少作一次专题辅导,学习领会和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4.党代表宣讲。要主动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以自己的亲身经理和切身感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党员干部加深领会和理解。5.交流研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职工作谈认识、谈思路、谈举措,进行研讨交流。6.理论知识测试。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修正案)》,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局党工委将在本系统开展一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知识竞赛。7.深化学习成效。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培训学习要做到“六个一”,即:①结合自学,提交一篇个人自学学习心得体会;②结合专题辅导,做到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至少精读一遍;③结合交流研讨,提出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交流研讨;④结合谋划明年的工作,提出一个领域推进改进工作的措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