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主题的应有之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的应有之义。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证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是协同共进的统一体,只有更好地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才能更高质量地推进人类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征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建设,到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党的十九大把“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内容写入党章,到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从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到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一脉相承,开拓创新,持续发展,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坚持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探索精神,也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从而极大地推动和促进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变化,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加强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绿色、健康、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环境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发展理念决定的。回顾改革开放伟大进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从整体上说,我国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状况不容乐观,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压力依然较大。以空气质量为例,2021年监测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占64.3%,未达标的城市占35.7%;细微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1%。数据显示,在国家着力防治环境污染前提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但距离整体实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这已成为影响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因素。当然,随着国力的增强,生产水平的提升,我国已具备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的条件和能力。目前,我国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任重道远。三、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价值观的需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崇尚自然、敬畏自然是中华民族传统特质。从先秦起,我国就已开始探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如老子提出“道”的思想。“道”是“先天地生”,而为“天地父母”,进而导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论断,将天地万物的产生归结为自然之“道”运动的结果。老子所倡导的“道法自然”思想值得后人借鉴。再如《易经》,《易经》是我国古代阐述天地万象变化规律的集大成者,蕴涵着朴素深刻的自然法则和辩证思想,如“乾”卦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的含义就是“健”,适用一切具有乾健特点的人事万物,从而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相互感应作用的有机整体,即“天人合一”。这些思想论述构建了我国古代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态文化体系,奠定了中华传统生态文明的人文基础。现代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价值观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价值观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