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计划(8篇)篇1一、学习培训时间1.20XX年3月正式启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活动做出安排部署2.4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学习调研阶段。3.5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4.5月下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整改提高阶段。5.6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测评总结阶段。二、学习培训人员我支部全体党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三、学习培训内容.所有党员干部需要学习的内容:党的*大报告、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本书。四、学习培训形式1.个人自学。全体支部党员通过自学,通读好《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两本书。2.集中学习讨论。支部统一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党的*大报告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通读《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3.专题辅导。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五、学习培训笔记要求每位党员作好学习笔记,笔记不少于5000字。六、学习培训辅导邀请领导、专家及指导小组来作专题辅导。七、学习培训心得要求每位党员结合岗位和学科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分别写出5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和论文。八、学习达标要求⒈高度重视。学习培训是学习实践活动的起步和基础环节,三名党支部的委员务必高度重视,带领党员同志认真学习把学习培训任务落实好。⒉严格执行计划。本计划学习内容很多,务必全部完成,规定精读的必须精读,保证学习质量。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和自学时间不少于20小时。⒊做好学习记录。每一次支部集中学习培训,支部和个人都要做学习记录,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检查每个人学习笔记。在集中学习结束后,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交办公室。并把个人的学习计划,5000字学习笔记,5篇学习心得体会归纳上缴保存到个人的学习档案盒中。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计划篇2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法律素养,促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建设“法治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应当实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使司法行政干部精通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熟悉涉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法律,了解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并学以致用,养成法律思维习惯,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第二章对象与内容第四条学法用法工作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第五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习法律的内容包括: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每年初制定的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报上级政工部门备案。第七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学习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安排法律学习专题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相互讨论相结合、专家授课讲座与观看音像资料相结合、学理释义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第八条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完善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按照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本支部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基层单位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