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本质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国有企业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加成熟定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实践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加强对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研究阐释,既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又对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内涵探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本质和内涵,既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根本依据,体现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又要遵循公司治理基本原理,体现公司治理的一般性要素。一方面,基本经济制度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殊性。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集中表现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基于所有权与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国有企业形成了以“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为主体的治理机制。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是治理结构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与外资企业以及西方企业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是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一般性依据。国有企业的治理要素包括治理环境、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工具等。在治理环境方面,国有企业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和法规原则。同时,国有企业既要遵循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行业监管规则,也要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治理结构方面,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公司组织形式设置董事会、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其由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治理结构中嵌入了党组织,形成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职工群众有序参与,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决策科学、制衡有效、监督有力、执行到位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在治理机制方面,国有企业须遵循市场规律和商业原则,追求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但国有企业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能不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侧重于政治层面的把关,董事会侧重于“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侧重于“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在治理工具方面,国有企业治理工具包括公司章程、党的领导、董事会、经理层、职工参与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制度上和组织上落实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细化党委(党组)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范围及程序,科学划分党委(党组)的功能和权责,制定党委(党组)权责清单,完善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方式丰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工具。在治理目标方面,国有企业不仅担负着经济责任,也担负着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国有企业须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做强做优做大,保障好经济发展。同时,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战略任务和社会责任。综上,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目标,以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为治理主体,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治理机制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活动,既具有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一般性构成要素,又具有基于中国特色而形成的实践样态。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主要特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从放权让利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化创新,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四个历史阶段①。伴随着不同历史阶段的改革,企业的管理体制、治理机制、组织形式等也在同步进行变革。这一过程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始终是主线。同时,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阶段,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未明确,公司治理结构中缺乏出资人代表,容易导致出资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