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以《监察法实施条例》为指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市纪委常委,,我深感责任重大。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深刻领会《条例》要义,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只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才能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方向,做到不偏不倚。(一)精准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它系统集成了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监察制度,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对监察机关领导体制、监察职责、监察对象范围、监察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细致的规定,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我们要逐章逐节、逐条逐款研读《条例》,精准把握其核心要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它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和权力边界,有利于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监察全覆盖;有利于规范监察权的运行,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着力提升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据《条例》准确界定监察对象,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使用监察措施,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以《条例》为依据,准确认定违纪违法事实和性质,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公职人员自觉遵守《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条例》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条例》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我们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任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对监督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做实日常监督,织密监督网络。日常监督是对公职人员的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要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