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扛起首倡地责任担当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进(2022年8月31日)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根据安排,我很荣幸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乡村振兴工作业务和心得。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三区两地”“五个湘西”的关键一年。在这个时间节点,凤凰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此次大规模的中心组学习会,就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形势任务,明确思路方法,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加快提升担当乡村振兴使命任务的综合能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开新局。下面,我就三个方面的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021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践证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者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提出的重大决策,在战略目标、工作机制、实施内容、服务对象、方式方法上具有一致性、相似性,如“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抓乡村振兴”、“五个一批”和“五个振兴”等;同时,两者又有差异性,脱贫攻坚具有局部性、特殊性、紧迫性、阶段性的特点,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地区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消灭绝对贫困,而乡村振兴则具有整体性、综合性、渐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由此可见,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重要前提和基本构成,乡村振兴则是脱贫攻坚的提升、完善和发展,是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策略。因此,大家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以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和决心,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突破年”活动,深入推进“产业就业富民、美丽乡村建设、乡村育才聚才、乡风文明铸魂、治理效能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六大行动,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省委省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考核,就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扎实做好5年过渡期考核机制有效衔接工作,有力有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省对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