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六项禁令”到底是指哪六项禁令?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过程中,我发现多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门户网站将“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并置于一页之内,提供二者的全文供广大党员干部参考学习。这也即是说,要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需结合“六项禁令”加以强化学习。作为一个研究者,我总是习惯于以“望文生义”的表观理解作为切入视角,然后由表及里,层层深入,解剖麻雀。仅仅从字面意思而言,“规定”侧重于讲我们“应该”做什么,也即是正确的、正面的、积极的、示范的行为应该是什么样的,与之相对的,“禁令”则更多讲我们不能做什么,也即是错误的、负面的、消极的、踩红线的行为是什么样的。我们可以把“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视作一体两面、互为镜鉴、相得益彰、配套组合的纪律约束,前者相对抽象与概括,后者更加细致与具体,二者共同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规范、警示作用。以上算是一个粗浅的引言,下面把我学习“六项禁令”的全部过程和心得体会原原本本呈现出来。什么是“六项禁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为后续纪律要求的细化提供了政策基础。浙江省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于2012年12月率先提出“六个严禁”,重点规范公款使用、收送礼品等行为。在地方实践基础上,中纪委于2013年1月正式出台“六项禁令”,将浙江省提出的“六个严禁”上升为全国性纪律要求,旨在细化落实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六项禁令”包括哪些内容?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解读与学习:“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简单说就是,公家的钱只能办公事,不能用来搞私人关系。这就像班级的班费只能买扫帚、粉笔,不能拿去给老师买生日蛋糕——哪怕你觉得“这是人情往来”。1、哪些行为被明令禁止?精简“面子工程”。比如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评比表彰活动,能不开就不开,能简化就简化。例如,有些单位为了搞“热闹”,花大钱办活动,最后变成了形式主义。单位之间不准“礼尚往来”。上下级单位、兄弟单位之间,不能互相送土特产、礼品卡、购物券,也不能用公款请客吃饭。严控节日庆典。未经批准,不能随便搞乡情恳谈会、团拜会等活动。比如某地原本计划在省城办“老乡聚会”,但用公款买单就必须取消。干部要“避嫌”。党政干部不能接受下属安排的宴请,也不能随便参加下属单位的节日活动。比如某局长如果收了某乡镇送的购物卡,或者未经批准去参加某企业的“答谢宴”,都属于违纪。2、为什么要禁止这些行为?公家的钱是大家的钱。公款来自税收和财政拨款,一分一厘都要用在修路、扶贫、教育等民生实事上,而不是变成“人情往来”的资金。防止腐败温床。一顿饭、一份礼看似小事,但可能演变成权钱交易。比如某企业通过节日送礼拿到项目,破坏公平竞争。保护干部。很多干部其实也不想应酬,但碍于面子不得不参与。禁令一出,大家都能理直气壮拒绝:“不是我不给面子,是纪律不允许!”举个通俗的例子。假设你是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公司规定“不能用公司的钱给客户送月饼”。但销售部偷偷用公款买了高档礼盒,理由是“维护客户关系”。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规定,还可能让客户觉得“收了礼就得给订单”,最终损害公司信誉。同理,政府单位的公款送礼、宴请,也会让群众觉得“公家的钱被乱花”,影响政府形象。总结:这条禁令的核心是“公家的钱只能办公家的事”。公款姓“公”不姓“私”,春节人情往来,请用真心别用公费!无论是精简活动、禁止送礼,还是规范干部行为,都是为了堵住公款浪费的漏洞,让公共资源真正用到民生所需的地方。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