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2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x办发〔2018〕2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8〕19号)和《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8〕1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标目标任务,优先支持美丽乡村风貌带范围的美丽乡村创建,推动风貌带范围内所有村庄全部建成美丽乡村。二、创建工作流程(一)创建名单申报。以20户以上的自然村为单位申报创建美丽乡村,创建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向村(居)委会提出创建申请(附2022年2月30日前在册人口证明),制定创建方案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所属村(居)委会;经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所属镇(街);经镇(街)初审后统一上报区美丽乡村办。(二)创建名单审核。“整洁村”“示范村”经镇(街)初审后报区美丽乡村办审核批复。“特色村”“生态村”由区美丽乡村办核查确定创建名单,经市美丽乡村办批准后,下达创建任务。(三)编制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预算书。由镇(街)委托资质单位,结合村庄实际,按照创建村创建梯度编制村庄规划、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须经村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四)建立工程监督管理机制。由镇(街)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做好旁站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点部位的施工过程,创建村成立由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共同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监督创建村严格按照村庄规划、项目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由镇(街)组织村民小组、项目施工监督小组、镇(街)相关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设计竣工图及相关项目设计变更资料开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出具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承建方提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并报镇(街)审核;镇(街)审核资料无误后,开展镇(街)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区美丽乡村办申请区级考核验收并提交验收材料。(六)考核验收。区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xx市2021年美丽乡村创建指标及解释》年度开展四次区级美丽乡村考核验收。“整洁村”“示范村”通过区级验收后,报市美丽乡村办备案,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年度抽查考核。“特色村”“生态村”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市美丽乡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评审组对创建村进行评审验收,考核结果经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三、工作重点2022年,在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村“四小园”生态板块、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厕所革命、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美丽乡村风貌带,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一)开展规范垃圾收集点建设。各镇(街)要指导创建村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督促、指导创建村建设规范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创建村自主建设,建成后,由镇(街)会同区城管局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区、镇(街)两级共同分担负责,区财政按照每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1.4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不足部分由属地镇(街)财政予以补足。暂未申报创建美丽乡村或已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的村民小组,鼓励申报建设或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点。同时,创建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