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调查研究报告202X年以来,彭阳县大力开展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坚持以机制驱动为依托,以产城融合为抓手,以促进就业为载体,科学统筹、精准施策,全面拓宽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03.6元,同比增加2075.7元,增长7.3%,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一、主要做法(一)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不断夯实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制度根基。将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季度听取汇报,政府专题会议每月进行调度,部门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协商解决问题”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彭阳县城乡居民产业就业收入“双增”计划》《彭阳县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等系列文件,构建了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挖掘多渠道增收潜力,着力激活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内生动力。2021年引进六盘山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5家,培育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绿色食品加工企业7家,全产业链产值达到40亿元。举办“山花节”“梯田节”“休闲农业提升年”等活动,接待游客54万人次,实现旅游社会综合收入2.43亿元。发展电商物流企业12家,建设电商销售网店238个,实现电商销售收入1.2亿元,促进“彭字号”农产品走出宁夏、销往全国,上行外销额突破1.4亿元。完善“点对点、一站式”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组织闽籍企业专项招聘、春风行动等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技能培训3703人,转移就业6.2万人,创工资性收入14.92亿元。建立“创业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模式,发放创业贷款9038万元,培育创业实体223个,带动就业3424人。支持“夜市经济”和“地摊经济”发展,新增“夜市经济”就业点3个,设置流动餐车、摊位132个,带动就业160人。落实援企稳岗补贴30家165.04万元,稳定岗位3859个,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224万元。(三)筑牢政策性保障基础,切实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基础支撑。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退休待遇,人均分别增资189元、144元和5元,补发养老金825万元。累计报销医保基金15680.82万元,异地就医结算1701.27万元,发放工伤保险206.5万元。逐步提高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纳入救助保障范围2.52万人,发放救助金1.53亿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月1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月110元,发放4300名残疾人两项补贴1440万元。加强住房救助,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公租房1702套。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探索“两包抓”工作机制,为107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91.6万元。二、存在问题虽然彭阳县在推动城镇居民收入提升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吸纳就业后劲不足。县内各类经营主体体量小,规上企业数量少,就业帮扶车间、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规模小,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重点工程项目季节性、阶段性用工特征明显,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增收效应和就业稳定性不强。二是三产发展相对滞后服务行业规模小、竞争力低,重大项目支撑不足,投资拉动后劲乏力。受疫情影响和地域条件限制,旅游带动经济增收能力不强,未能将旅游资源转化为居民收益。受制度条件约束和创业观念影响,大多处于草根创业阶段,且创业意愿较低,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呈现负增长。三是财产性收入较低。居民投资理财意识、消费意识不强、抵御风险能力不高,导致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四是产城融合程度不高。城市基础建设持续优化,但就业承载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城市发展空心化,居民购买能力与城市供给能力不匹配,居民增收活力未能得到充分释放。三、重点举措2022年,彭阳县将进一步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支持创业促进增收,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强化社会保障兜牢底线,增强增收内生动力,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一)创新数字经济促就业。在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的基础上,以大力发展数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