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体会文章-加强基层党员培训助力全面乡村振兴《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党校聚焦乡村振兴,以乡镇党校(乡村振兴学校)建设和现场教学基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紧扣“准、细、严、实、新”五方面要求,大力推动基层党员进党校,打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神经末梢”,强化党校功能和资源向基层延伸,有效推动了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和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政治导向,精准定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把乡镇党校(乡村振兴学校)建设成为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熔炉和阵地,把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首课、主课和必修课,积极开展理论攻关、研发精品课程教材、建好现场教学基地,推进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市共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班等276期,培训学员7.3万人次,覆盖全市基层党员干部。推进标准建设,精细布局。落实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制,充分整合党建、农业、扶贫、文体广电等现有乡村办公及培训资源,强化综合功能配套设施建设。明确有领导机构、有培训场所、有师资队伍、有培训计划、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的“六有”标准。在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中,逐步完善乡镇党校(乡村振兴学校)办学条件。拓展培训布局,在突出农村党员干部轮训基础上,将培训内容延伸到“专题学习、技能传授、拓展训练、就业指导、岗前培训"等方面,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目前,已建成乡镇党校15所、村教学点20个,建成涵盖红色教育、生态旅游、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领域的特色现场教学基地30多个、现场教学路线25条。健全制度规范,严格管理。把学风校风建设作为改进党校工作和树立良好形象的着力点,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校校风校纪教育,严肃培训纪律,强化教学管理。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党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乡镇党校(乡村振兴学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党校办班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教学基地规范化建设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聚焦服务发展,务求实用。注重教育培训贴近中央要求、服务社会发展,突出理论宣讲通俗易懂、政策教育入脑入心、技能培训务实管用,着力提升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市、县(区)、乡镇三级师资库资源,建立由特聘专家、党政干部、本地致富能手、专业技师、“土专家”和“田秀才”等构成的大师资库;制定“党建类、农业类、经济类、专业类、群团类”课程,通过课堂讲授和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教学等方式,强化党校教育培训服务地方发展。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区)、基层党建示范点等资源,开发“泥土气息”浓郁的本土现场教学基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现场教学,用身边事、身边人、身边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投身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6期,培训基层党员干部7700人。丰富培训模式,创新办学。注重开拓创新,针对基层党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工作特点等,采取差别化、个性化的培训模式,实施“接地气、有人气”的特色化教育培训。深入挖掘贺州地方特色资源,利用本土红色教育阵地,开展沉浸式革命传统教育;结合乡村产业发展示范带、乡村建设示范点的乡村振兴工作实践经验,开发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课程,实施“理论+案例+现场”教学;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在基层一线因地制宜开展面对面教学;依托广电数字网络等信息化平台,构建市、县、乡三级党校直通的“网上党校”,利用清华大学乡村振兴贺州远程教学站,打造党员教育“云”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