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市政府:2022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群众为重点,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结合对接深圳等先进城市,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补“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项,并依托“一把手走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承诺时限至15个工作日,精简要件4个,精简网上审批环节4个,修订服务指南3件,调整确定审批结果文件4个,完善事项申请表1个。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审核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积极与省民宗委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实体件与电子件结合、分级审核与省市联审相结合,化解了考生证件不齐等困难,极大地缓解了审核工作压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经过连续10个工作日的努力,共为全市940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和34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此外,还为1名本地户籍外地求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认定证明。(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监管。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制定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其中,年度计划检查宗教场所12家,宗教团体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建立局机关干部个人信用档案,签订《个人信用承诺书》和《处室信用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工作,并依托“信用黑龙江(哈尔滨)”平台,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二、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一)对现行民族宗教法规进行调研。贯彻落实科学立法要求,深入学习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上位法调整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对不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有悖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向市人大和司法局提出工作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方面法治工作调研,及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工作联动,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准确反馈到相关部门,为科学立法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良法善治。(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2022年度无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布、评估与清理、备案与监督等法定程序,正在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共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局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决策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党组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注重把好“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关键环节,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组决策程序,按规矩办事、发扬民主、集思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