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保险取得辉煌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文章中,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成就,深刻总结了建设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成功经验,充分展现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对我们社会保障工作者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从养老保险情况看,改革开放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参保缴费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计发办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是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覆盖范围最广的时期。开展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目的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更深层面上推进改革,在更大范围内统筹城乡,在更长时间跨度上促进可持续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经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中央下发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八个方面20项具体改革任务,从制度、政策、机制、管理全方位对养老保险事业进行总体规划,成为改革政策的大全,是指导和推动养老保险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按照总体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要求,连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政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形成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全面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均衡省际之间基金结构性矛盾,缓解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基金支付压力,支持地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年金办法,出台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2012年以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88亿增加到10.3亿。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83亿增加到4.22亿,年均增长4.56%。我国在社会保障扩大覆盖范围方面的巨大成就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2016年,中国政府被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05年起,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到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2987元。从2016年起,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统一调整范围,实行相同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调整办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了养老金调整的机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继续做大做强社保基金战略储备,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序开展,共划转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储备约2.59万亿元。健全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凸显。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紧紧围绕保市场主体、纾困中小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先后6次降低社保费率,5项社保总费率从41%降到33.95%,特别是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统一降到16%,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2020年实施力度空前的“减免缓降返补”政策,全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共减收1.54万亿元,养老保险占大部分。这些政策含金量高、受益面广、落实及时,得到企业普遍欢迎和高度认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不断完善发展。2014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职业年金。2017年会同财政部修订出台企业年金办法。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4.5万亿元,补充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