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领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夯实生态责任,全面强化医疗领域的环境保护举措,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X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2024〕X号〕要求,我局深入落实医疗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饮水安全卫生监督。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生育支持等工作职能,全县卫健系统共有21个医疗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保安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均超过20张)以及疾控中心均配备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状况良好,均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核并获得排污许可证11家基层卫生院(床位数均少于20张)均采取化粪池投放消毒药剂的方式进行废物处理,并严格进行登记记录。二、工作情况(一)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监测、48小时内转运制度,由于我县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县级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X医疗服务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置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门诊、村卫生室,由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负责收集,并交付第三方公司(X医疗服务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在收集、转运等各个环节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参与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并依据转运联单完成交接与详细登记。医疗废物和生物样本需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采用专用容器、运输车辆及无害化设施(如高温焚烧).2024年全县共产生普通感染性废物29.156吨,损伤性废物18.0295吨,共转移病理性废物0.1516吨,化学性废物0.0303吨,药物性废物0.3442吨。(二)强化实验室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需按照BSL-1至BSL-4的级别进行备案管理,并重点监控水质包含的42项关键指标。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部取得合法合规的检验机构上岗证,每年定期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实验活动全程追溯系统(如样本来源、使用记录、废弃物处置链),实现责任到人。严禁随意倾倒实验废液,并倡导实验室配备废水预处理设施。(三)加强饮用水监测。一是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并督促县水务集团公司X县自来水厂制定实施细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监督,以确保水质符合指标要求。二是全流程水质监控,加强对水源地周边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并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重点监测管网与末梢水质,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抽检频次,防范二次污染三是水质检测能力提升,定期对技术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依托县疾控中心配备的检测设备开展,定期水质检测同时,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公共健康应急预案,对突发污染事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做好风险监测工作。三、下一步措施一是持续优化监管体系。我局将进一步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各产废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环保督导检查,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水质检测等技术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