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汇编(5篇)目录1.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2.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33.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64.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65.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9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推动“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防范纠治“十种典型问题”,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第三条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使之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成为云南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党员、干部。第二章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第五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在省委作出工作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第六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在省委、省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按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3个月内制定,特殊情况可在半年内制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党中央、国务院文件配套文件制定管理台账,每月梳理汇总1次落实情况。第七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在1个月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建立落实反馈机制,按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发布后牵头起草部门每年书面汇报1次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及时报告。第八条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在职责范围内领导、组织、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制度,制定机关定期开展评估。第九条提高批办性、指导性批示件办理落实效率,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反馈;没有时限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反馈;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第十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全流程联审联办,建立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制度,相关地区和部门全程跟踪协调、帮办代办。对项目立项、要素保障、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全流程落实计划表,倒排节点、挂图作战。第十一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果断处置。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时,主要负责同志要掌握全局、坐镇指挥,不顾此失彼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除极特殊情况外,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州(市)党委办公室应当在30分钟内首报省委办公厅。第十二条提高便民为民服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