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一、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二、主要工作情况(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县安委办联系县委宣传部,将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制电子版本发给23个镇(街道、园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及时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二)全力做好一季度省安委会考核和问题整改。3月12-14日省安委会第六督导组来X开展督导,共反馈问题43个,其中政府及部门层面12个,企业层面31个,其中重大问题隐患5个。县安委办分解任务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截至4月6日,政府及部门层面问题已整改完毕,涉及重大隐患的X液化气站和X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整改已通过市级验收,并于4月7日恢复生产。企业层面下剩X广场消防控制室持证人员不足1个问题,目前由县商务局和县消防大队持续督促整改。(三)持续开展包联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一季度市安委会包联督导组来庐4次,共检查问题隐患37项,已完成整改33项。市安委办督察组来庐1次,反馈问题7个,已核实完成1个。县安委会包联督导组共开展包联督导38次,抽查企业51个,发现问题92个,印发通报1次,要求属地政府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提高红线意识,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2月28日县安委会印发了《X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目前23个镇(街道、园区)和22个县直部门子方案已初步完成,待进一步审核后形成1+23+22行动总体框架。一季度,全县持续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13个已完成整改13个,部门检查隐患34个,已完成整改27个。共计行政处罚205次,处罚金额30.1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50家,公布典型案例6个(水务局3个、消防大队3个),一案双罚2次(市监局1次、消防大队1次)。安全生产投入共计236.5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投入106.03万元。(五)持续推动各类专项行动的开展。一是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县应急局针对去年发生生产事故的2家矿山企业,聘请4名省、市专家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复产复工标准逐项检查、逐一梳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7家,验收过程中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0余条,均已整改到位。2024年3月11-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我县开展督查检查,共抽查我县9座地下矿山企业,其中生产矿山4座、临时停产矿山2座、长期停产停建矿山3座,共发现隐患12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0余条;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督查检查问题5条。县安委办印发《关于整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通知》,对存在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于4月22日前报送,同时要求各企业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同类隐患及时消除到位。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县交警大队一是联合城管、交运、住建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每月组织重点企业警示约谈会,实现“三大车”监管平台数据信息多部门共享,做到动态违法实时提醒、多次违法及时查处,一季度溯源处罚车辆23台次、约谈企业9家。二是动态排查治理各类隐患101处,其中市级挂牌隐患52处,县内挂牌隐患49处。三是组织“筑安”系列、电动车“易肇事易肇祸”、货车闯红灯右转弯未让行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30余次,共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1589起,其中查处酒醉驾179起、大货车闯红灯类违法行为149起,非机动车类(不含电动三四轮)违法行为19219起,电动三四轮车类违法行为2421起。针对当前事故易发频发的电动三四轮群体由县安委办、道交办牵头,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启动电动三四轮车源头管理和销售点巡视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一律顶格处罚,防止新的非标车辆流入市场、流入农村。同时组织力量对国省道路沿线、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查获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多类违法行为3200余起。三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县住建局共检查全县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