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六个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我县法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各个环节。我们积极响应号召,扎实推进"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企行动、就业促进行动、节水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六大行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权益保障、矛盾化解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总结旨在全面梳理我院在落实"六个行动"中的工作举措、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以期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县发展大局。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服务保障情况重大项目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和重要支撑。我院始终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谋划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一是健全完善涉重大项目司法服务机制。我院成立了涉重大项目案件专门合议庭,建立涉重大项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相关纠纷得到高效化解。同时,我们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与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摸排重大项目推进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前介入研判,提供法律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例如,在某重点产业园区征地拆迁过程中,我院法官提前参与政策解读和法律宣讲,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有效避免了群体性纠纷,保障了项目按期推进。二是依法妥善审理与重大项目相关的各类案件。在民事审判方面,我们正确处理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等纠纷,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诚信交易,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行政审判方面依法审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在执行工作方面,对涉重大项目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截至2025年10月,我院共受理涉重大项目案件67件,审结58件,结案率达86.57%,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35天,较普通案件缩短40%以上。三是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办理涉重大项目案件时,我们注重利益平衡,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活封活扣等方式,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实现"放水养鱼"的效果。今年7月,在审理某建材公司诉某建设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公司因项目拨款延迟导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我们并未简单机械地采取账户冻结措施,而是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适用"活封"措施,允许被告继续使用生产经营设备,既保障了原告权益,又确保了被告参与的县重点工程不受影响,最终双方共赢,项目顺利推进。(二)助企行动与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情况我院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企业和职工司法需求,将助企行动与就业促进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优化审判执行机制,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1.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我院全面优化涉企案件立审执流程,设立"司法助企专窗",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推动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40%。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云上法庭等智能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特别是对于外地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开展诉讼活动,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今年8月,我院通过"云上法庭"在线调解一起本地企业与外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7天时间,获得了双方企业的高度评价。同时,我们严格规范涉企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仍在生产经营的企业,优先采取"活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