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我国金融开放面临的新形势与战略选择(银行)王xx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开放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采取渐进式开放模式,结合金融开放的基础条件、内外部形势等,寻求最佳的开放路径,把握开放节奏和力度,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实践证明,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开放之路非常成功,为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健增长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擘画金融开放的远景。“十五五”时期,我国金融开放需要因时而进、因势而谋,做好前瞻性研判、系统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好地适应全球化重塑、产业链重组、大国博弈等百年变局加快演进的时代环境,充分把握潜在的发展机遇和管控可能的风险挑战,为推进金融强国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作出贡献。一、客观看待我国金融开放取得的成效与不足金融开放在本质上是允许金融活动中资金、机构、人员和数据等要素跨境双向自由流动的政策行为,扩大金融开放的一个重要基础性制度条件是本币的可自由兑换和汇率、利率的市场化,而避免过度、过快金融开放带来的金融风险则是永恒的政策考量。因此,推进金融开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我国经历了较长时期渐进式的制度设计,力求在货币政策独立性、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的“不可能三角”制约下取得次优解、贡献中国答案,为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健发展营造适宜的金融环境。在渐进性、管道式的开放路径下,我国金融开放的成效不断积累,金融开放在过去20多年间取得显著进展(表1)。从法律意义上看,我国经常项目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和金融项目可兑换程度显著提高,到2024年仅有非居民发行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品业务等个别项目不可兑换;全部取消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外资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并降低开业条件、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放宽营业范围和业务类型,境内外投资者通过RQFII、沪港通等渠道基本可以满足在金融市场的跨境投融资需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编制的贸易限制指数(STRI)广受引用,作为衡量服务业开放度的观测指标,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和保险业的STRI已分别从2014年的0.362和0.440下降到2024年的0.302和0.311(表1),其中保险业在51个经济体中开放度提升幅度最大。从事实意义上看,可以用国际投资头寸及其与GDP的比值变化来衡量。2024年,我国对外资产和对外负债分别达到10.92万亿美元和6.92万亿美元,分别较2004年增长9.91倍和8.95倍;两者之和占GDP的比例达到91.4%,比2004年提升9.0个百分点。进一步从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机构开放和金融市场开放三个维度的进展事实,可以观察我国金融开放取得的成就。首先是人民币国际化取得显著进展。人民币国际化本质是通过允许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承担交易媒介、计价单位、投融资和价值储藏等职能,促进国际经贸发展和国际货币体系变革,提升中国经济金融的全球影响力,这是中国作为超大型经济体所具备的独有条件和独特优势。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金融开放的一个重要领域,并与其他领域的金融开放相互促进。到2024年,人民币已经成为我国跨境收付的第一大计价货币,并上升为全球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第四大国际支付货币、第五大外汇储备货币和第五大外汇交易货币,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其次是金融机构“引进来”与“走出去”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实现跨境双向投资经营是我国金融开放的重要载体,是机构、资金、人员双向流动的主渠道。从“引进来”看,我国金融业吸引外资机构的经营规模明显扩大,到2024年末共有52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包括41家法人外资银行、116家外资银行分行;境外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67家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市场份额约为10%;证券行业外资公司已达到16家(12家外资控股、4家外商独资),在我国证券业市场份额突破5%。从“走出去”看,我国金融机构国际化步伐蹄疾步稳,2024年末23家银行在境外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或投资控股分支机构,中资保险机构在境外1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超过30家中资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子公司。2023年末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11%,是2013年末的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