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河牌匾禁色为鉴,筑牢城市治理基石—————关于三河市牌匾禁色问题的学习研讨发言各位同仁:近期,河北省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事件,如一颗投入舆论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这一事件看似只是城市管理中关于招牌颜色的规定,实则蕴含着诸多关乎城市治理理念、权力运行规范、法治精神践行以及民生与营商环境维护的重要议题,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研讨。接下来,我将结合此次事件,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从事件本身来看,三河市相关部门依据《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要求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外的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在执行过程中城管部门以口头通知形式要求商户限期整改。这一举措导致诸多乱象,蜜雪冰城红色招牌被要求改成绿色,医院的红十字标识也被涂改成绿色,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和不满。最终廊坊市联合调查组介入,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免职,这一结果给我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此次事件首先暴露的是权力运行失范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行政行为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且需有明确的法律授权。而在三河市牌匾禁色事件中,相关部门仅凭一份不具法律强制力的引导性文件,以口头通知方式强制推行政策,没有公开征求意见,也未履行听证等法定程序,完全违背了行政行为的程序正当性要求。这是典型的权力任性,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把城市治理变成了权力肆意施展的舞台。权力一旦失去了法律和程序的约束,就如同脱缰的野马,不仅无法实现治理目标,反而会对社会秩序和民众权益造成极大的伤害。例如,城管部门在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和充分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商户限期更换招牌颜色,使得商户们陷入两难境地,不更换面临处罚,更换则需承担高昂的经济成本,这无疑是对商户合法权益的粗暴侵犯。在城市治理理念上,三河市相关部门也存在严重的偏差。城市治理的目的是提升城市品质,为居民和商户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经营环境,而不是追求表面上的整齐划一。城市的魅力在于其多元性和丰富性,五彩斑斓的牌匾是城市商业活力和文化特色的重要体现,它们承载着商家的品牌形象和城市的历史记忆。以“红色代表火,让人亢奋;蓝色太俗”这样毫无科学依据的主观判断来推行“禁色令”,将城市治理简化为对颜色的统一管控,是对城市内涵和发展规律的严重误解。这种片面追求形式的做法,不仅破坏了城市的商业生态,降低了城市的辨识度和吸引力,也违背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城市,应该是包容多样、尊重个性的。从民生和营商环境角度分析,这一事件的负面影响更是显而易见。招牌对于商户而言,是重要的品牌标识和商业资产,更换招牌颜色不仅会增加商户的经济负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而且会影响品牌的辨识度,导致客流量下降,严重干扰了商户的正常经营。比如蜜雪冰城改色后许多消费者表示难以辨认,甚至误以为是山寨店铺,这对商家的经营造成了直接的冲击。同时,这种做法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商户和民众对政府的决策产生质疑,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本应致力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激发市场活力,而三河市的这一做法却背道而驰,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三河市牌匾禁色事件并非孤立现象,此前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如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店铺招牌被统一换成黑底白字市民吐槽有“清明祭奠感”;湖北十堰一条街商铺招牌被统一换成黑底鎏金字搭配灰白墙等。这些事件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在城市治理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在城市治理中切实做到以下几点:1.强化法治思维: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时,要认真研究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城市治理不能只看表面,更要注重内涵和实效。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