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与石市人力资源同城化劳务合作协议书♜甲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推进咸宁市、黄石市劳务协作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的以《咸宁市人民政府黄石市人民政府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秉持市场主导、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准对接、合作共赢的原则,服务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人力资源交流互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机制。二、合作时限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三、合作主要内容1.定期为双方提供本地优质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劳动力信息。2.通过线上信息平台发布双方招聘活动信息、企业岗位信息。3.组织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下常规“10+N”专项招聘活动,并邀请双方企业参加。4.对有意向赴双方所在地就业的劳动者,组织“点对点”专车赴双方所在地求职应聘,配合做好输送人员与本地企业的对接工作,引导企业优先录用双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并做好相关入职手续。5.依托湖北智慧就业等信息平台共享两地求职人员信息、失业人员信息。6.定期对在双方就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权益保障情况、工资待遇情况进行回访,做好双方劳动者就业相关权益保障工作。四、保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甲乙双方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道,细化具体对接方案,不定期开展会晤,共同研究决策双方合作中的相关事项,确保合作取得实效。2.加强服务支持。为两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提供支持,鼓励双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长期稳定开展劳务协作,举办劳务合作信息推介会、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等。3.加强劳务合作。主动在两地政府平台发布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信息,推动两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当地学校开展深度合作,适时提供应届毕业生信息,引导有就业需求和愿望的人员到对方就业创业。五、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或由双方面有好协商决议。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