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党性分析材料一、对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与政治站位剖析(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作为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我始终将选人用人工作视为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系统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人事工作不仅是程序性事务,更是塑造政治生态的关键抓手。但在实践中,我的理论学习仍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虽然能够熟记政治标准是首要标准的原则要求,但在具体考察中未能建立科学的政治素质评价体系,往往简单以档案材料替代现实表现考察,用民主测评票数衡量政治忠诚度。在经济部门干部考察时,过度关注招商引资业绩而淡化政治立场分析,导致个别擅长业务但政治敏锐性不足的干部得到重用。这反映出我对新时代组织路线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未能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精准识别干部的政治能力。(二)严格对标对表,校准选人用人的价值坐标。对照党章关于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根本要求,我深入检视了自身在德才把握上的偏差。虽然在干部推荐中能守住廉洁底线,但在处理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时,存在明显的业务能力优先倾向。特别是在财政、审计等专业性强的工作领域,常以业务需要为由降低政治考察标准,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政治表现缺乏有效考察手段。*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时,因过分看重其项目运作经验,忽视了该同志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苗头性问题。这种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本质上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说明我对政治能力是第一能力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真正把“四个意识”贯穿到干部选拔全过程。(三)强化案例警示,压实从严治吏的政治责任。通过剖析中央通报的带病提拔典型案例,我清醒看到程序空转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反观自身工作,在动议环节存在以领导意向代替集体研究的现象,今年*次干部调整前期酝酿时,过早固化意向人选导致民主讨论不充分;在考察环节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的传统模式,对干部家访、社区走访等延伸考察手段运用不足;在党委讨论时存在人云亦云的倾向,对存疑人选缺乏据理力争的勇气。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凡提四必要求落实打折扣,暴露出我在原则问题上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次涉及三龄两历存疑的干部任用中,因顾虑班子团结未能坚决提出暂缓建议,这种妥协心态实质是斗争精神弱化的具体表现。二、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根源剖析(一)政治把关存在“三重三轻”现象。一是重显绩轻潜绩,在考核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等硬指标时,对干部在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等需要久久为功的工作中的表现评价不够。二是重当前和长远,在推荐年轻干部时,存在“使用性急躁、培养性急躁”问题,对干部成长规律把握不科学。三是重形式轻内容,在干部档案审核中满足于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形式核查,对干部思想动态、家风家教等深层次问题了解不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真正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的根本大计来抓。(二)程序执行存在“三化”倾向。一是流程化执行,将干部选拔简化为“步骤清单”,对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等环节的内在逻辑理解不深。二是机械化操作,在执行凡提四必时存在为核查而核查现象,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核查不深入。三是形式化监督,在干部选拔全程纪实中,对关键环节的记录不完整,可追溯性不强。这些问题的实质是规矩意识不强,没有把制度刚性约束转化为行动自觉。(三)担当作为存在“三怕”心理。一是怕得罪人,在干部调整中存在“平衡照顾”思想,对个别干部的小毛病睁只眼闭只眼。二是怕担责任,在推荐干部时存在求稳怕乱心态,对有争议但敢担当的干部不敢大胆使用。三是怕麻烦,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不及时。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政绩观错位,没有树立为党选才、为国举贤的正确导向。三、整改方向与改进措施(一)铸牢政治忠诚,把好选人用人“方向盘”。该单位将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的首要标尺,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政治素质考察体系。通过建立包含20项具体指标的政治素质考察负面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