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必须知道20个土地基础概念——摘自公众号《湖南智信乡村》(2021年12月14日)乡村振兴只有解决好“政策、土地、资金、产业和人才”五方面的问题,才能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五大振兴。土地是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的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载体。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土地基础的20个问题,实务性很强:1、土地划分的三种类型2、建设用地分几类?各是什么含义3、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取得4、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5、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出让获得6、哪些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获得7、什么是宗地8、什么是红线图9、什么是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10、什么是容积率、建筑密度、楼面地价1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要求12、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13、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14、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5、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要经过哪些程序16、什么是储备土地17、什么是生地、毛地、净地、熟地18、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19、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20、土地一级开发有哪些模式一、土地划分的三种类型(一)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土地根据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根据土地用途分类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三)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类别的对照关系如下表:“三调”分类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耕地水田水田耕地水浇地水浇地早地旱地种植园用地果园种植园用地茶园其它园地林地乔木林地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草地天然牧草地牧草地人工牧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其他农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沟渠其它土地设施农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田坎田坎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一类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三类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一类宅基地农村住宅用地二类宅基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图书博览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影剧院用地游乐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文卫用地高等教育用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