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解和掌握我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现状,更好地推动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办对所辖十二个县区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区工会经审工作是稳步发展的,但也有极少数县区仍然存在工作相对滞后,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情况。一、取得的基本经验通过调研情况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和经验。1、经审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榆林市十二个县区均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经审委员一般为3-7人,经审组织比较健全,委员人选注重选配审计局、税务局、财政局等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担任经审委员;配备专职经审主任7人,兼职经审主任4人,其中具有从业资格的有3人;注重加强对经审干部的培训,能积极组织辖区内经审干部参加上级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大部分能坚持定期对基层经审干部进行培训。十二个县区下辖1792个有工会经费并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已建经审组织1762个,占有独立工会经费组织的98.3%。在所调研的单位中,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大至为以下二种模式,一是职工人数多的单位,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审委员配备为3—5人。二是职工人数相对较少的工会,在选举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1名经审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这些单位经审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有人具体抓经审工作,为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2、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各县区经审会把经审工作与《工会法》及其他制度文件一起带到基层搭车宣传,与县上其他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便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切实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条件。3、加强制度建设,健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在调研的十二个县区中绝大多数都制定、转发和实施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对计提拨解工会经费实施审查审计监督的规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工会经审工作信息制度》、《经审人员学习制度》等,其中8家县区制定并实施了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个别单位还制定了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来规范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4、加大审查审计力度,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一是开展同级审查审计。十二个县区经审会都能坚持每年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进行审查,其中有4个县区能坚持对本级工会经费进行审计。二是对重大事项如维修、装修办公楼,购置固定资产和大额资金的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三是开展下审一级及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大部分能开展对下审计工作,每年对基层单位常规审查审计保持在10个以上的县级工会有4家,如神木县、府谷县审查的重点是煤矿、教育等产业系统工会、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会。仅2015年,被调查的几个单位就查出煤矿等企业漏解工会经费30多万元,并积极催缴入库。四是开展对送温暖金等帮扶助学资金的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困难职工身上,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定边县、绥德县总工会还针对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收缴方式开展经审工作,建立台账,清理基层工会数、职工数及应解经费数等,积极配合税务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各单位通过各种审计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工会经费的增收,促进各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带动基层的全面发展。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调研和我们平常掌握的情况分析,还存在以下的问题和不足。1、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经审工作开展难。各县所辖部分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及经审组织目的只为完成建会任务,至于组织建立后如何完善制度,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关心太少。包括个别县工会经审主任几经变动,工会经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2、经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