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百年农地政策创新中汲取智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者:肖万春,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2022-01-252021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时指出,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农地政策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核心内容。回顾建党百年来的奋斗历程,党领导的农地政策创新始终贯穿其中。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鲜明指出,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百年来,党依据不同时代主要任务的不同,始终围绕发展和富裕农民这一主题不断改革创新农地制度,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按人口平分土地、减租减息到平分一切土地的农地政策,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从农民土地私有自主经营到农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农地政策,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地“两权分离”、新时代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赋权农民、富裕农民贯穿党的农地政策创新的始终。建党百年来的农地政策探索,为新时代新阶段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智慧和力量。坚持党对农地政策创新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简称《决议》)中,“坚持党的领导”居于《决议》明确提出的十大历史经验的首位。历史充分证明,党的全面领导是农地政策创新成功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农地政策创新,注重利用农地政策“杠杆”撬动民族复兴的车轮,成功地确保了“耕者有其田”并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成功地探索了盘活农地资产实现农民富裕的有效途径,充分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农地安全保障。新时代新阶段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农地政策创新的全面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贯穿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切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出来,为创新和完善农地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是确保党领导农民走向富裕道路的根本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地政策始终朝着“节制资本”与“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迈进,实施“节制资本”的土地政策能够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通过“耕者有其田”来“节制资本”能够让农民运动和土地改革实现结合,进而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农地政策创新演进进一步证明,新中国农村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正是始终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从而有效防止了让小农破产、让农地生产资料所有权向少数人集中形成新的大地主这种局面的发生,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新时代新阶段必须激活农地资本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是农村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新时代新阶段,必须坚持和发展农地集体所有制,以党建为引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培育起来、业态探索出来、技术支撑起来、机制建立起来,充分激发农地资本活力,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闯出乡村振兴新路子。坚持通过农地多重产权权能分离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农地多重产权权能分离是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的产权基础。百年来,我们党根据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探索多重农地产权权能分离并赋权于农民,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提升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