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要强化乡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突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功能。建立健全村级各类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加强村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起“统一标准、精准认定、扎实整改、评比验收”的排查整顿工作链条,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二要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党组织领导,提高村规民约制定和管理水平,做到群众认可、简单通俗、合理合法、务实管用、易于操作、动态修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群众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中的规范约束作用,培育自治、法治、德治村民。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建立上下联动的社会治理“一张网”,逐步实现“一队伍统管、一张网格统揽、一个平台统筹、♘一套机制统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三要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特色品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丰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不断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持续深化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