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守好职业边界HR需要具备哪些职业素养?我觉得有一个词可以很好地概括,就是“边界感”。边界感是说人在处理事情时对界限的判定。当一个人欠缺边界感,就会无意识地邀请他人跨入自己的界限,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强行跨入他人的边界。很多HR就搞不清楚自己的工作边界,遇到具体事情时,该不该介入,怎么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总是把握不好,时不时就越界,甚至为自己、为他人、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就以案例的形式谈谈HR的职业素养——边界感。前几天,有个HR朋友向我咨询:公司员工王某忽然失联了,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他是在公司下属的某家门店门口被四名男子带走了。公司盛传该员工“犯事”被便衣警察带走了。那么现在她是该打110报警,还是按照旷工处理?这个问题其实蛮有意思的,因为我们并不确定这四名男子的身份,所以不能就此认定这件事的性质。这就很考验HR的应变能力了。我的建议是,先定性,再处理。首先要知道,从企业的角度来追查这件事肯定查不清,唯一的办法还是向警方求助。我建议这位HR去门店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报警。为什么我不主张打110呢?第一,事情不是现在才发生,打110其实不太合适;第二,这是寻找“失踪”人员,向辖区派出所求助更合适。此后HR果然在辖区派出所了解到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警察的回答是:因為这位HR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王某的家属,所以只能告诉她,现在王某是安全的。至于公司怎么处理,由公司自己决定。这个回答很耐人寻味——很显然,警方知道王某的下落,也证实了人的确是警方带走的,但是原因没说。所以,公司还是无法确定该如何处理。后来通过其他渠道各方打听,最终确认王某的确是因为刑事方面的问题被带走的。既然是刑事原因,估计王某一时半会儿出不来。所以我建议HR现在只管给王某的手机发短信和微信,让他尽快到岗。如果他没有回应,那么三次之后,就可以确定“经过公司屡次催促仍不到岗”,至少可以按照旷工处理。至于他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是后话,要等确切消息。解决了这个问题,HR又遇到了一个问题。据其他员工反映,王某向他们借了钱,金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现在他们联系不到王某,想让HR直接从尚未支付给王某的工资里扣除。这简直就是在危险边缘试探了,我劝她千万别这么做。王某就算真的犯了罪,也自有法律来惩罚他。他为公司工作,公司付他工资,这是理所应当的。至于他和其他同事的私人借贷,HR作为公司的代表不应该介入。当然,从王某失联开始,HR不再支付他工资,而是等他自己来结算,这是可以的。无论他有罪无罪,尚未结算的工资都先挂账。至于他欠其他同事的钱,HR没有立场私自替他做主还钱。理由也很简单,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认定他欠钱了。如果哪天他来结清工资,HR可以通知那些曾经说借钱给他的同事,让他们自己来要账。界限一定要清楚——该是私人之间解决的问题,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HR不要做“热心大姐”,搞不好好心办坏事,最后把自己搭进去。HR介入私人借贷的情况可能还不多见,但是HR介入医疗诊断的事情却层出不穷。动不动就有HR问:“能认定病假无效吗?”“能不批准病假吗?”我很想问问这些HR,你有什么权力取代医生来认定员工是否需要病休?有人不服气,说医院开的是“建议书”,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病假。我对这种想法感到诧异——医生为什么要“强制”患者休假呢?人家顶多只能从医生的角度建议病人休息。话说回来,医生的建议再怎么说也是从医学专业角度给出的,一个医学知识连业余都算不上的HR,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专业医生建议的有效性呢?另外,HR还有喜欢介入其他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工作的倾向。部门里有员工迟到早退,他们的直属领导不管,甚至给他们打证明,说都是自己允许的。HR怎么处理?有的HR就气不打一处来,觉得应该根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好好治他们”。这种处理方法,我不敢苟同。遇到这种情况,HR应该尊重部门领导的意见,只要他们自己没意见,HR就别管太多,毕竟不是所有部门都依据考勤过日子,大多数部门的工作要靠结果说话。只要员工交付的结果令人满意,考勤真的不重要。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HR要懂业务”,但是没说过HR要去操纵业务。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