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本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2021-12-1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这些都直截了当的凸显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纵观中外历史,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中华民族要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依法治国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有几点体会:一是努力形成全民法治思维。全民法治思维的形成在于全民知法、守法、用法,首先是知法,如果大家不知法,那么法律就失去了价值,广大人民群众不知道自己的哪些行为会违法,也不知道如何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全民法治思维才能知法律之约束,晓行为之规范。形成全民法治思维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抓宣传。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注重宣传的内容和方式,运用解读社会反响大、关注高的典型案例的方式,用“以案说法”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抓教育。结合社会各类人群的实际开展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在社会中公职人员的身份较为敏感,其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更明显,这就要求公职人员更应该做好带头示范,约束家庭成员,共同做到知法守法。常说教育从娃娃抓起,那么法治教育更应从娃娃抓起,教育一个孩子可以带动一个家庭。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但孩子反过来也更能影响父母。生活中家长和孩子一起过斑马线,如果是父母没有遵守交规的意识,但孩子说“不能闯红灯”,也会对父母起到约束和教育作用。二是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良法善治”的立法目标,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点,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标准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民守法是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四个方面环环紧扣,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形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都在于实施,法律是用来约束和规范行为的,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是惩治违法行为的。如果对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不作为或者不严格执法乱作为,那么法律就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三是执法人员更应该对法律存敬畏之心。《史记·商君列传》中提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法是至高无上的。作为实施法律的执法者,自己都不能做到知法守法,如何让被执法人员服从?又如何能执法?如何用法律维持社会秩序?执法人员对自己的岗位和手中的权力没有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就容易让自己误入歧途,当你把自己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群众之上时,也就往往是被群众所抛弃之时,受到法律制度制裁之时。所以,不论是执法人员,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制度、规章和纪律都应当怀有敬畏之心,切不可存僭越之心,更别存能逃脱惩处的侥幸心理,必须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在每一个重大决策前都能自觉听取并尊重各个方面专家包括法律专家的意见,也必须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把自己的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要想不被群众所抛弃,就当有常怀民之心;若想不受到法纪制度的惩处,就当自觉遵守各项法纪和规章制度。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