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开展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关于实施“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程”的要求,加大专业技能培训、管理经验交流、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力度,培养造就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过硬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结合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打造全国性社会组织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主线,创新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全国性社会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形成更加完善的课程体系、更加优质的师资队伍、更加有效的教学方式、更加充分的教学保障,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三)量化指标3年内,实现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至少3人次参加教育培训,负责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的人员至少2人次参加教育培训,新闻发言人至少1人次参加教育培训,担任监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岗位的人员至少5人次参加教育培训,部管社会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至少2人次参加教育培训,3年教育培训合计约25500人次。每年线下教育培训约2000人次,线上教育培训约6500人次。在每期培训班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课堂教学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50%。案例式、访谈式、研讨式、体验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15%。每年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的课程更新不少于30学时。二、以理论学习为引领,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社会组织教育培训要强化理论武装,突出需求导向,以提高能力为主线,根据社会组织的类型特点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一)全面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作为教育培训课程的“第一课”,组织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从业人员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高度历史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使广大从业人员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按照组织类型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部治理、组织结构、业务活动、人员构成、作用发挥等方面既有共同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不同。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要做好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的统筹。在共性需求方面,三类社会组织都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及时开展重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专项政策解读、重点任务落实等专题培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在个性需求方面,社会团体要侧重培训社团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会员管理和服务、规范收费、促进行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等内容;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要侧重培训慈善法、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志愿者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三)按照岗位职责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在社会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国际性社会组织的中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