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基层党建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会和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学习考察暨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发〔202X〕16号)、《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2X〕2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建+”理念,着眼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理顺领导体制,强化基础功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效应,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小康新崇仁崭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构建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各单位、行业、领域党建工作有机联结、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体系,使党在城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效扩大,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形成以城市为重点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二、主要措施(一)建立社区党建工作领导体系1.改革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根据(赣办发〔202X〕16号、抚办发〔202X〕22号)文件要求,成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形成县、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规范设置社区管理机构内设机构,社区管理机构职能整合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民政局结合实际另行制定。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乡(镇)所属社区,按现行领导体系运行。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对城市社区区域设置进行调整,使城区地域与社区建设同步。2.改革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动体系。在探索构建县、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的基础上,同步探索建立社区“社区管理机构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党小组”“社区管理机构—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三级四层”管理体系。社区管理机构党组织一般下设社区党建办、机关党组织、综合党组织,社区党建办负责对所辖社区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机关党组织负责对管理机构内部干部党员及党员组织关系在社区管理机构的上级派驻单位中的党员进行管理,综合党组织负责抓好社区兜底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互联网企业等党建工作。全面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根据工作需要,社区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成立党委,30人以上的可成立党总支,每个社区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社区党组织在共建单位中吸收2-4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书记或委员,党组织换届时,选举进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不占职数;在社区运行“一委一居一站”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居”即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优化社区布局规模,实现社区服务治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一站”即社区党群服务站,面向党员和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二)做实社区党组织支撑平台3.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的要求,从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不断提升社区干部年轻化和知识化水平,注重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等群体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两委”班子。加大公开招聘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力度,除社区“两委”换届外,在社区干部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通过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公开选聘,公开选聘进社区“两委”成员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时,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