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XX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巩固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创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巩固拓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创建成果满足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坚持以村为主,社会参与。村“两委”是创建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坚持持续推进,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牧区清洁行动长效衔接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三)目标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补齐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工作,持续实施农村牧区村庄清洁行动“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农牧区垃圾分类达到1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海镇周围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全面有效处置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牧区等地处偏远、居住分散、基础条件薄弱的地区,农村牧区村庄清洁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厕所普及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二、实施范围全旗12个苏木镇(中心、公司),95个嘎查村(分场),535个乌素组。三、以“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一)推进垃圾污水无害化治理。一是推动镇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提高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